2021-09
日期:2021-09-09 阅读数:次 来源:南京分公司
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,南京分公司党委于2021年9月9日开始,开展为期2个月的“影子公司”“影子股东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。
一、整治内容和范围
(一)
此次专项整治所称“影子公司”“影子股东”主要是指企业领导人员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,通过收受干股、隐名入股、以他人名义办公司或代持公司股份等方式获取利益,或离职、退休后获得期权收益,搞“靠企吃企”隐性腐败的行为。主要情形包括:
1.通过收受干股、隐名入股等方式获取利益;
2.以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名义开办公司,在企业领导人员管辖范围内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获取利益;
3.依托企业成立皮包公司,设置中间环节,依靠垄断经营权、虚构合作项目等方式获取利益。
(二)
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:
1.公司领导班子成员、公司三总师副职,总部各部门副职及以上中层干部、关键岗位管理人员(人事管理、财务管理、成本管理、审计管理、市场营销、工程管理、技术管理、物机管理等重点领域的一般管理人员),所属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。
2.企业内退、退岗的上述人员。
3.三年内(2018年8月1日至今)离职(辞职、调离或被辞退后,未在中央企业任职)、退休的上述人员。
二、反映问题方式
专项整治期间,广泛听取干部职工意见,受理涉及“影子公司”“影子股东”问题的信访举报。举报电话:15365191503,举有关信访举报可于2021年10月1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:ztsjnjfgsjw@163.com,或邮寄至中铁四局南京分公司纪委,通信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13号新城总部大厦A座15楼(邮政编码:210011)
南京分公司党委
2021年9月9日
电话:025-58806814 邮编: 210000
皖ICP备07500143号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浦口大道1号新城总部大厦A座16楼
Copyright 2011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中铁四局集团南京分公司
中铁四局
四局党建
南京分公司